北京3月10日电 (记者 钟旖)当前,中国已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全国人大代表、中共重庆巴南区委书记李建春在此间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建议,在养老机构准入方面,放宽政策标准,让养老服务市场勃兴。
资料图 养老院正在进行消防演练。陈超 摄根据国务院最新公布的《“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预计到2020年,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增加到2.55亿人左右,占总人口比重提升到17.8%左右。据国家统计局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2016年中国60岁以上人口较2015年增加了886万人。
“在重庆巴南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有22.94万人,占总人口比例25.05%。社会对养老服务市场发展的需求将越来越大。”李建春认为,尽管各省市近年来结合实际制订出台了相关社会办养老机构扶持补贴政策,但在养老机构准入方面,因受房屋用途、土地性质等因素影响,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养老机构的发展,难以适应养老服务市场发展需求。
李建春称,目前社会办养老机构在兴办中存在三大困难和问题。
一是家庭化、小型化养老机构许可难。一方面,大多数家庭化、小型化养老机构多是利用居民住宅兴办,居民住宅由于防火等级达不到人员密集场所要求,不能通过消防验收,导致此类机构无法被许可。另一方面,由于家庭化、小型化养老机构具有较强的社区嵌入性,容易被周边老人及家属接受,加上其低廉的价位,入住率通常在80%以上,从而造成市场需求与行业监管的矛盾。
二是房屋改变用途用于养老许可难,“这一规定将一些想利用闲置的工业用房改建养老机构的机构和个人拒之门外”。
三是养老机构建设用地难。李建春称,由于用地限制,缺乏规划保障、民办养老服务设施取得划拨用地难等原因,社会办养老机构的成立被严重制约。
“家庭化、小型化养老机构由于大多处于人口较集中的社区中心,子女看望老人方便,老人可以继续生活在熟悉的环境,还可以享受家人的关爱和温暖。”李建春建议放宽对家庭化、小型化养老机构的准入条件;取消对居民住宅不能兴办养老机构的限制,以及对小型养老机构用简易程序进行设立许可。
“在消防审核中,可以试着取消对工业建筑性质的房屋不能作为养老机构运营的限制。”李建春认为,限制闲置的工业用房改建养老机构不利于推进供给侧改革发展。建言“对改变建筑使用性质开办的养老机构,开办方可凭房屋权属证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同意改变建筑使用性质的证明文件,申请办理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备案手续。”
此外,李建春认为,在城市土地规划中应增加养老服务划拨用地的比例。支持社会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与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享有相同的土地使用政策。同时可规定,社会力量投资200张以上床位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项目,其建设用地指标在市政府统筹指标中予以优先安排。(完)